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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5月2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从5月26日起,全市参加国家组织胰岛素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潍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胰岛素产品,平均降价48%。 落实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产品进入医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鼓励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同一企业同一采购组内(预混胰岛素类似物采购组不区分预混比例)相同规格的笔芯类、预填充、特充和畅充类胰岛素产品折算比例为1:1,不同规格的胰岛素产品按照有效成分含量(单位或国际单位)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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