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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怀禹 张益阁 文/图 为响应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求,寿光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在原有指派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基础上,新增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困难群众劳动争议维权类案件,采取“调解”前置措施,高效解决该群体讨薪难问题。5月20日,记者来到设在寿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调解”在农民工讨薪类案件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调解,劳资纠纷两小时得到解决 “您在这稍等,我去向你所在单位核对基本事实。”说罢,夏晓亮便快步走到工作室拨通了电话,“喂,李经理是吗,你们单位的葛某就欠薪问题已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我需要与你方确认拖欠工资的事实是否存在,金额是否存在差异……”5月20日下午2时,在寿光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律师夏晓亮正在为一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了解事实后,她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与之核对相关案件情况。 与其他法律援助律师不同,除此之外,她还是一个“调解员”。 去年9月,在寿光打工的王某与单位就工资扣发一事产生了分歧,协商未果后王某便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向其提供法律援助时,夏晓亮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分析,觉得此事并不复杂,通过调解或许能够妥善解决。联系到单位负责人陈某后,陈某表示扣发王某8000元工资,是因其在工作过程中,多次因服务问题与客户发生纠纷,导致客户不满,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理应扣除。掌握此情况后,夏晓亮告知陈某,如果损失不是因职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且没有相关证据加以证实,他所叙述的损失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得知自己理亏,陈某当即向王某过付了扣发的工资。 夏晓亮告诉记者:“该案件从提交仲裁申请到撤回,通过用调解的方式仅用了两个小时便得到妥善解决,如果走仲裁程序,则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法律援助做“加法”,农民工讨薪维权做“减法”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的职能作用,从2020年8月份开始,寿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寿光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律师轮流值班,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困难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仲裁等服务。 运行期间,在对一些农民工讨薪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案件金额不大或案情相对简单,而司法维权成本投入较高。如果通过融情融理融法的调解,不但让农民工讨薪维权少跑腿、减少成本,同样也能得到劳资双方的认可。 去年3月,经寿光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夏晓亮来到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从事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以法律援助律师身份对小额案件开展调解工作。依托全省加强非诉讼法律服务大背景,与人社部门通力协作,逐渐开创了针对农民工讨薪类案件“非诉讼+仲裁”的工作方法,为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律援助+调解”,开辟案件受理新路径 寿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非诉讼+仲裁”是将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服务与仲裁程序相结合,通过律师利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的时间空隙,对劳资双方的纠纷进行庭前调解,延伸出“法律援助+调解”的新方向。当调解不成,案件会再转入法律援助的指派阶段,安排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按期进入仲裁庭审阶段。 “‘法律援助+调解’不同于审判人员的流程式审问,而是依据现有法律规定结合案情本身,通过‘法律调解员’抓住双方矛盾点,有效处理纠纷的同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普法过程。”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随着调解工作日渐成熟,类型也从农民工讨薪类案件扩大到工伤案件的处理。截至目前,寿光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77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的共126件,涉及金额104万元,为农民工讨薪类案件的妥善处理开辟了一条更加快捷的新路径。 图为夏晓亮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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