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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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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静)5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要求,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我市出台实施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该政策自5月28日起执行,截止到本年度12月31日。
  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只提供《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审批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企业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为保障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我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固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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