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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1.68分“小数字” 做好100分“大文章” |
——记“全国优秀公安局”昌乐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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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怀禹 张益阁 通讯员 姜 茁 首阳山钟灵毓秀,丹河水九曲回环。 近年来,昌乐县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不断推动昌乐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呈现了全面起势、纵深突破的良好势头。2017年以来,昌乐县公安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县级公安局。2022年5月25日,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昌乐县公安局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在荣膺殊荣的背后,是昌乐公安对人民满意的最高追求和对平安和谐的悉心守护。一组数字诠释着昌乐公安的誓言:近五年来,在全省社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昌乐县社会治安满意度逐年上升,从2017年的95.48分增长至2021年的98.32分。 “距离群众对社会治安百分满意度还差1.68分。如何持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是今后的工作重点,我们要从这1.68分中找不足、补短板。”昌乐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潍说,全县公安机关将继续围绕民生期待,以更优的平安供给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信心和决心,饱满的激情、旺盛的斗志,谱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打造“小案侦防”昌乐模式 “只要你犯了法、让老百姓受了损失,无论你跑多远,都要把你抓回来!” 去年8月,宝城派出所辖区居民刘先生电动车被盗。接到报案的派出所民警没有因为被盗物品价值不高而有所懈怠。 线索显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已经辗转去往河南。一辆电动车,充其量价值不过千元,赴豫查办案件500多公里的行程,这是笔一目了然的“经济账”。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侵财类犯罪损失价值虽小,但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的是百姓对社会治安的满意。 民警随即驱车赶往河南顺线追踪,9月5日下午4时,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不但追回了刘先生被盗的电动车,同时追回犯罪嫌疑人另外作案销赃的多辆电动车。 昌乐公安“小案侦防”模式建立实行多手段联合侦办、多警种同步上案的联合侦查机制,警种部门间密切配合、无缝对接,极大地提高了破案效率。2021年度,昌乐县公安局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总破案率达79.22%。其中入室盗窃案件破案率86.05%,盗窃电动车类案件破案率61.26%,均位居全市第一序列前三名。 小案不放松、大案更是不放过。五年来,昌乐县公安局共查破各类刑事案件5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00余人,将潜逃20年以上的13名重大刑事案件逃犯缉捕归案,铲除了毒瘤,扫除了阴霾。昌乐县公安局获评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昌乐县被评为“平安山东建设示范县”。 行政刑事“双案快办”的昌乐答案 一起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需要几天?答案是3天。 张某因盗窃电动三轮车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8月12日被刑事拘留,当日即被起诉到人民检察院,8月14日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张某拘役4个月、罚金3千元。这是昌乐县公安局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给出的“小案轻案快受快立快办快审快结”的昌乐答案。 针对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繁琐、办案周期长等难点问题,昌乐县公安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深化提升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合法、检、司、发改等四部门制定印发《关于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刑事案件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工作职责和配合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诉讼流程优化为“拘留-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快速衔接侦、诉、审三个环节,实现了刑事诉讼全流程提速。 去年3月,昌乐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会签《关于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弥补了因犯罪嫌疑人不同意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带来的机制空缺,在保证实体正义的基础上,实现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快速定纷止争。 通过深化“行政刑事双案快办”机制,昌乐县公安局实现了办案效率、执法质量、群众满意的多赢局面。今年5月,昌乐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推荐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昌乐公安的“路上枫桥经验” 去年9月20日,红河镇的老何因交通事故抢救急需大笔费用,肇事车辆逃逸,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办迅速为其申请救助基金63733元,解决了“燃眉之急”。 “救急难、保平安、惠民生、促稳定”,昌乐县最大限度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积极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有效化解了潜在社会矛盾。 据了解,2019年以来,昌乐县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信访投诉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2020年、2021年事故救助工作连续两年位居潍坊市第一名。“快处警、快救助、快处置”的交通事故全流程服务,成就了“矛盾源头化解、消除在萌芽”的昌乐公安“路上枫桥经验”。 结合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昌乐县公安局重点推进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建设,在全市率先建成了一级劝导服务站11处,三级劝导服务站8处,严把农村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 去年12月2日,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交警大队”,荣记集体二等功,这是昌乐县公安局又一项金灿灿的“国”字号殊荣。 “放管服”改革红利让实惠看得见 “现在不用去城里就能办理大部分的车驾管业务。以前需要复印、拓印等自费的项目,现在提供免费服务,十分便民。”潍坊龙海安信运输有限公司的刘文冲对昌乐公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赞不绝口。 昌乐县域南北狭长,为方便南部乡镇群众办理业务,昌乐县公安局考虑空间因素,统筹公安服务资源,建设打造信息化中队、综合服务大厅,设置集车驾管业务、事故处理、车辆违法处理等综合功能的服务大厅,缩短了服务半径,实现了“就近办”。此外,昌乐县公安局还主动创新服务模式,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延伸公安窗口服务时间,开展“延时办”“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 围绕群众少跑腿、办事方便,昌乐县公安局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力实现“一次办好”。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证权限下放至派出所户籍室。对于公章刻制备案、机动车注册登记、普通护照签发等8项公安服务业务,向社会公布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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