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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思维 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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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都焕德 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指导新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具有重要理论引领力和强大实践指导力。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学习培训上下真功,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年”,通过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教学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熟悉精通、严格执行、坚决维护。举办市县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13场,培训各级干部3700人次。加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每年编印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汇编,全面推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采取印发一封信、编印一本宣传册、编制一张清单等形式,去年以来市县两级先后函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700余名。 在建章立制上出真招,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机构编制制度体系建设是固根本、利长远的重要基础性保障。我们把“三定”规定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作为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的基本依据,高标准完成市县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所有事业单位也都100%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并专章专款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在此基础上,我们围绕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潍坊市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出台潍坊市《行政机构编制事项论证细则》《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办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行为预防与查处办法》《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备案办法》和《机构编制事项风险评估办法》等制度,构建起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机构编制制度体系。 在严格执行上动真格,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我们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机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机构编制核查、统计年报和年度报告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推进,及时审核汇总,查找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围绕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落地,市县两级先后选取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跟踪问效,相关经验被中央编办在全国会议上推广。严肃查处“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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