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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担当作为 发挥“三个作用” 努力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走在前做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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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秘书长 宋均圻 法治政府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作为政府的中枢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中发挥好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一、强化依法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潍坊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以及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保障行政权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去年,共审查政府文件116件,提出审查意见760多条,确保系统文件合法合规;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已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74件、合同40件,纠正问题20多处,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提供法治助力。 二、强化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作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规范标准、优化流程,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依据。横向上,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编制事项清单,涉及40余个市直部门、7000余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服务对象、办理时限等要素的规范统一,形成全市“通办”模式。纵向上,深化“市县同权”改革,综合运用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和服务窗口前移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220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赋权各县市区实施;同时,不定期组织事项评估,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增强县级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 三、强化依法监督的责任落实作用。一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将行政行为自觉置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去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万条,组织开展各类政府开放日活动680余次,邀请市民代表162人次共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27次,提升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另一方面,自觉接受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确保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答复率和满意率每年均为100%;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擦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品牌,年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336万余件,群众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分别达到99%以上,真正把行政权力装进笼子,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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