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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静静 通讯员 朱志永)为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刚性约束,严肃审计整改纪律,近日,中共潍坊市委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法及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潍坊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对约谈情形和实施细则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对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等6种情形的,由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对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被约谈后应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力度推动问题整改,约谈情况应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约谈对象述责述廉的内容。 《办法》指出,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将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办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为督促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对推动潍坊市审计整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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