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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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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做好防暑降温保安全工作



  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日前,市安监、卫生、人社、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对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市用人单位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我市要求,全市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制定出硬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和奖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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