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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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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温情,从细微处着手



调整比例
  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发微博称,收到了市城管委正式答复他的提案,市城管委将于近期制订《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将男、女厕位比例1:1.5的要求立法作为强制性执行条款。
  其实,公厕男女厕位比例失调、女性如厕难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曾几何时,车站、商场、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女性排队如厕的情形构成了一道尴尬的“风景”。男女平等的理念提了很多年,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的就业机会基本实现了对等,更多的女性走进了社会。然而公厕却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女性的“如厕权”没有得到起码的尊重,甚至对女性的健康和隐私构成了伤害。
  香港厕所协会会长劳永乐指出,女性使用洗手间的平均时间较长,协会过去进行的调查显示,男女厕比例需要提升至最少1:1.4才足够。女厕位要比男厕位多,非要上升到法规上说,恰恰反映女厕权的弱势。提倡男女平等,在厕位上也要数量相同,但男女的生理结构却是不一样的,如果强求厕位相同,却恰恰是对人性的不尊重。
  男女厕位虽不是事关国民经济的大问题,却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民生问题。试想,如果一个城市连女同胞们最基本的内急问题都不能满足,何谈舒适与宜居?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终极意义是为了让生活在其中的人活得方便舒适,城市的建设和规划及公共服务设施就必须满足人的生活需求。一个缺乏人性化的城市,纵然有再多的高楼大厦、再漂亮的景区公园,都难免美玉其外,诟病其中的悲剧。
  其实,妇女如厕难不只是广州的问题,而是全国的问题。但是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地方都做了行之有效的改善。香港立法确定男女厕位比例为1:1.5;而台湾自从1996年爆发“女生抢占男厕运动”后,台北市公共厕所,不管改建新建,一律按男女1:3的比例来建设;去年《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为1:1.5。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既然香港、台湾、广州、珠海等地已经用事实证明了男女厕位比例1:1.5较为科学合理,其余各地不妨效仿,在以后的建设中,无论执政者、管理者、设计者、施工者等,都要考虑到女士如厕难的问题,在公厕的男女厕位比例上,就是要充分考虑到女性的入厕频率、方式和时间等特殊问题,人性化地分配女厕位格局。
  一滴露珠能折射太阳的光辉,我们必须着眼于从细节上关注城市的文明进展。一座城市的温情,更多地体现在细节上。而城市建设,最需要的是从“人”的角度去看,为“人”的需求服务,唯其如此,城市文明的人性化含金量才会日渐精纯,城市建设才能焕发应有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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