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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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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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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奎文区结合奎文区村改居后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实行,自本月起,该区全面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凡具有奎文区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据了解,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员每年度根据经济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对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财政补贴,相应补贴标准分为从30元到90元9个档次,逐步提高补贴档次,鼓励居民踊跃参保。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每月每人60元养老保险金待遇,但也允许补缴。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可以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此外,奎文区还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55元同步提高至60元,60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每年将增加至少720元的收入。预计9月中旬,奎文区将全面完成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10月1日之前养老金将发放到居民手中。  记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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