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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保礼)日前,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市开展了全市范围内批而未用土地的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因企业原因满两年未开工的土地,将依法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原则,目前已经收回820亩土地。 今年6月至10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用地“批而未用”专项治理,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用而不尽四大问题的土地,将得到集中治理。在此次检查中,市国土资源局对两大类土地逐地块、逐项目开展自查,包括2010年底之前经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上报并经国家、省核查确认的批而未用土地,及2007年至2010年依法经国家、省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但尚未完成供应的批而未供土地。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拒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或弄虚作假,将被限制至少1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土地使用权人如果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工满1年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的则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截至目前,已闲置满两年的土地,我市已经收回82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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