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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保礼)记者日前获悉,从现在起到12月底,质监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食用酒精年产量在3万吨以下的企业,符合生产许可撤回条件的,将撤回生产许可证。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获证酒类产品生产企业79家,其中,白酒42家、葡萄酒及果酒16家、啤酒8家、黄酒1家,其它酒类企业12家。此次检查,若发现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存在年产量在3万吨以下食用酒精生产线以及12000瓶/时以下的玻璃啤酒灌装生产线的,将依据省级以上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文,符合生产许可撤回条件的,依法撤回生产许可证。对不再符合或不能持续保持酒类产品生产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对于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稽查机构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符合条件的,一律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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