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综合新闻

第03版
时评
 
标题导航
潍城跨越发展脉动强劲
日本首相野田佳彦组建新内阁
利比亚重建国际会议就解冻利政府资产达成共识
城镇居民踊跃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东关街道探索社区管理新模式
全市妇女激情创业展风采
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
我省建立猪肉质量追溯制度
全市深化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会议召开
《潍坊市军事志》出版发行
为和谐计生趟新路
2011年09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我省建立猪肉质量追溯制度



  新华社济南9月2日电 (记者娄辰 寇瑞卿)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修订版《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建立生猪、猪肉质量追溯制度。
  《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屠宰与检验信息以及生猪产品流向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同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缺陷生猪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不安全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对违法经营的个人和企业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其中,对违法者的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对于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最高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最高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