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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
凭政府采购合同可申请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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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9月7日,记者从金融部门获悉,为帮助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我市出台办法,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之后,可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中标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解决周转资金。 为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我市积极推动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融资工作。在我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中成交或中标的中小企业,如果需要银行贷款支持,首先向市财政局提出融资书面申请,由市财政局对其参与政府采购信誉等进行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市财政局为其申请提供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有望得到有效缓解。同时,我市还对采购项目统一实行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将款项及时汇至中小企业账户,避免出现部分采购单位挤占、挪用采购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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