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绍堂
当今社会,一些人习惯于“潜规则”,认为离开“潜规则”就成不了事,用上“潜规则”没有办不成的事。这“潜规则”确实让个别人一时赚了“便宜”,但那是腐败的温床,利用“潜规则”者最终害人也害己。那些被揭露出来的贪官、不正当手段致富最终身败名裂者,多是成也“潜规则”,败也“潜规则”。 “潜规则”,通俗地讲就是心照不宣、暗箱操作的黑规则,是潜藏在现实生活中的阴暗面,是见不得阳光的腐朽“毒瘤”。它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它如同毒品,虽潜伏大害但效力明显,因而被一些人奉为至宝,利用个别掌权者的私欲,明着不来暗着来,不走正路走邪路,迎合了那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用权”的以权谋私者,最终损害了公平正义。 “潜规则”是背离服务人民的政治原则、背离阳光操作的法规制度的暗流,被社会大多数人所痛恨。抑制“潜规则”,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架好“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高压线,让“潜规则”止于“硬规矩”。 破“潜规则”的流行,最有效的手段是让“硬规矩”硬起来。对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要让“硬规矩”公开透明,让人人明白,人人监督;凡违背“硬规矩”者都要付出沉重代价,受到应有惩罚。只要真正做到了“制度是钢,谁碰谁受伤”、“法规是铁,谁碰谁流血”,“潜规则”就会无所用其技、不能施其力、失去一切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