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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第四季度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受自然条件影响,极易发生管道冻裂、爆裂、泄漏中毒等事故。为有效防范此类事故发生,保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市就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第四次集中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这次排查整治的范围是所有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废弃处置、运输和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正在试生产和准备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重点排查近两年发生过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企业,新建化工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城镇化工企业。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环节、储存环节、运输环节、经营环节、输送管道等方面。 这次集中排查活动,从2011年9月下旬开始到2011年11月底结束,按以下工作部署阶段、检查督导阶段、整改验收阶段进行。要求2011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2011年11月,市安办将对重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责任,严防监督检查走过场;及早筹划,做好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针对冬季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季节性特点,在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及早谋划部署今年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力度,确保第四次集中行动取得明显实效,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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