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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安全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开展安全培训、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中介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安全培训、评价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和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安全培训和安全评价质量,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在预防生产事故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基础保障。重点整治安全培训、评价机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通过整治,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各环节违法违规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防止,乱发文、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安全培训、评价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部门与中介机构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坚持政企分开、市场引导原则,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工作范围是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属各开发区安监局,全市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安全评价机构,其中,市安监局负责市属安全培训、评价机构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培训、安全评价日常监管和考核发证过程中的下列行为,重点治理安全培训、评价机构从业活动中的下列问题,构建安全中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这次专项治理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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