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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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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宅质量将实行分户验收



  本报讯 (记者郭保礼)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潍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全市所有的住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商业开发住宅、产权式酒店公寓等都要实行质量分户验收。
  据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简称分户验收),就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甩项内容应符合《关于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其中厨房间、卫生间、阳台间的装饰、安装工程及公共部位必须一次施工到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时,必须确保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并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按照规定,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也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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