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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让潍城更阳光更温暖 |
通讯员 王伟利 本报记者 付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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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只要工作,就会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在今天“社会转型、问题凸显”的关键时期,所谓“树之根、山之基”,和谐与否,关乎每个人、关乎社会根基。 正是从这样的认知出发,潍城从全局的高度、以为民的情怀、发扬务实的精神,把今年确定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年”,通过普及劳动法规、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企业发展、守护社会公正,谱写出和谐劳动关系的优美旋律,公正的阳光处处灿烂,社会的温暖撒向人们心间。 生动实例和鲜活数字可以印证。 农民工陈丽华在讨回工伤赔偿5万元后,亲切地称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广大农民工的“娘家人”;某世界知名企业下属公司在解决问题恢复生产后,上海总部专门致电感谢并送来锦旗;到目前,全区签订劳动合同总数达到2.5万份,保险等总额达到2.3亿元…… 和谐劳动关系如何炼就? 劳动者、企业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把劳动法规宣传教育放在首位,让他们掌握法律武器,调动主体积极性,是该区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把握的前提 10月28日,周五上午,潍城大元实业公司会议室,农民工恳谈日现场。7名一线职工代表,1名公司副总、5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6名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劳动监察等相关业务人员,围坐会议桌前,就养老保险转移、工伤保险缴纳等内容展开交流。座谈会气氛融洽,交流充分。时间原本安排一个小时,结果持续了近两个半小时。潍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介绍,“每次恳谈会都是这样的情形。今年以来,已经先后组织20多场类似恳谈会的专场咨询会。” 劳动者、企业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把劳动法规宣传教育放在首位,虚功实做,扎实宣传,让劳动者、企业双方掌握法律武器,调动主体积极性,正是该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把握的前提。像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恳谈会只是宣传形式之一。潍城区人社局把宣传劳动法规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全局上下树立“人人宣讲、处处宣讲、时时宣讲”理念,把宣传劳动法规贯穿于每项工作。利用招聘会、赶大集、走访企业、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一年来先后印制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面对面送法律超过2万人次,普法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确定企业联系点也是普法宣传的一种重要形式。某食品公司是该区确定的10个联系点之一。80米宽、100米长的偌大车间通畅宽阔,60多名女工坐在生产线两旁紧张忙碌。两侧洁白的墙壁上,悬挂着统一制作的宣传版面。内容有反映公司文化的,有安全生产的。其中,劳动法规宣传的,占到了三分之一。指着劳动合同宣传版面,公司袁总经理说,“我们需要劳动法,欢迎劳动法宣传。”通过推动企业劳动制度上墙,潍城把劳动法送到了职工身边。 维护劳动者权益是根本立场。以劳动保障监察为龙头,强化维权网络、维权热线、第一时间查处侵权案件等监管机制建设,是该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的利器 潍城区立户登记企业超过506家。企业多、用工单位多、从业者多,情况复杂,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这个区,站稳维护劳动者权益这一根本立场,以劳动保障监察为龙头,强化维权网络、维权热线、第一时间查处侵权案件等监管机制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成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的开路利器。 年初,河南籍民工赵勇桂,从邻县被招聘到某企业工作,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因为事故损失,不愿帮其治疗工伤。问题反映到人社局后,工作人员立即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做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把八千元工资、医疗费和生活费亲手送到了赵勇桂手里。8月份的一天,赵勇桂及其妻子、孩子一家三口从河南专程回潍,给劳动监察处送来了锦旗——“公正执法、服务群众”。区劳动监察处主任陈成江说,“我们最看不得工资被拖欠,我们最重要的首先就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关键是“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网络”,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机制,让劳动者走出家门就可实现维权。为此,该区建起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所9个、社区及行政村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站53个,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达到118人。同时,完善健全了日常监管、专项执法、24小时举报、案件限期办结等工作制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天网恢恢”。岳王庙社区内有一家幼儿园,外地姑娘孙小礼在这里工作了两个月后辞去工作,幼儿园却拒发工资。她走出幼儿园两步就到了社区劳保监督站反映情况,在社区监督站出面协调后,顺利要回了2400元的工资。 以劳动保障监察为龙头,以“两网化”为依托,通过有效工作机制,该区劳动关系日趋和谐。今年以来,共查处案件296件,为劳动者讨回拖欠工资、押金44余万元。 服务企业发展是一贯宗旨。从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出发,通过劳动备案管理、职工技能培训等措施服务企业,是该区夯实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劳动者与企业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只有双向负责——既维护劳动者权益又服务企业发展,才能“合则两利”。 今年初,某世界知名企业驻潍公司向人社局求助:该公司部分职工请假待工误工,企业不能正常生产。该企业订单大、生产任务重,一旦停工将造成巨大损失。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企业了解情况,通过现场向职工、企业双方分别解释法律,最终,企业答应增加职工福利,职工立即正常生产,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事后,该公司上海总部专门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并送锦旗一面——“保障企业权益、维护职工利益”。 既维护权益又服务企业发展,是双向负责的“典型”。实际工作中,潍城对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特别注重在企业用工需求、技能培训等方面做足文章,以服务促企业发展壮大,为真正实现职工权益持续保障和提升奠定基础。 服装行业用工人员流动性强。某服装公司,在企业积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部分职工不愿签订或存有疑虑。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仲裁院、社保中心等相关科室联合行动,一起到企业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讲《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现场答复职工疑问。经过努力,职工疑虑逐渐消除,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几十人增加到了300余人。作为抓手,潍城全力抓好备案管理,促进用工规范。自去年开始,将老企业、立户企业的规模企业及新立户企业分期分批逐步进行了网上备案。目前,累计为481家企业1.6万人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立户登记企业用工手续备案率达到100%。 仲裁调解是防线。恪守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成立基层调解委员会,建立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是该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潍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徐文灿给我们解释,“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劳动争议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这要求我们一定要坚守客观公正立场。” 今年3月,农民工陈丽华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诉称:2009年12月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时,不慎将左手挤伤。现申请人已经离开用人单位,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申请人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接申请后,经过前后20天的工作,最后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5万元。陈丽华专门到仲裁委员会表示感谢。 潍城区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目标,积极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年活动,建立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成为该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近年来在大中型企业、街道社区成立了126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员252人。同时,进一步完善仲裁员管理、仲裁程序及办案规则等制度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办案效能。今年先后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0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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