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专题

第03版
教育
 
标题导航
东方风来绿染城
我市四年获“家电下乡”补贴6.7亿
普及防震知识 提高减灾意识
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我市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更新
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召开
滨海部署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我省部分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011年12月0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部分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1%



  据新华社济南12月1日电 (记者袁军宝)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9%(含19%)的设区市、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
  山东省规定,济南市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缴费比例已经低于19%的设区市,不得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统一按20%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这次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适当下调有利于优化山东省经济发展环境,均衡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负担,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根据年度基金收支情况逐步调整,用3年时间统一缴费比例。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