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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年度检验检查有什么意义? 答: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年度检验检查,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赋予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对事业单位登记后进行跟踪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综合评估其对登记内容的执行情况,而且有利于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年度检验检查,主要对哪些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答:(一)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四)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五)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六)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七)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八)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九)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十)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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