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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建强)近日,记者采访获悉,自12月下旬至明年2月中旬,我市将进行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据悉,本次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机关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执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或将调整岗位,调整后仍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备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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