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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对待年终“血拼”
大超市面前,工商所何以成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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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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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超市面前,工商所何以成其“小”?
张志君



  今年8月,河北省邯郸推出有奖举报政策,凡举报问题食品药品被查实,可获奖10万元。律师殷清利接连举报问题食品10起,使用拍照、录像等各种取证手段,并请工商部门现场查处,但均无果。他不得不将工商部门诉至法院。期间,他的私人电话被泄露给商家,他要举报问题食品的消息被走漏给商家。工商部门甚至向他坦言,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
  大型零售超市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用品“仓库”,它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商品保质期问题,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可随意敷衍,更不可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可现实就是这么吊诡,越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经营场所,越是问题百出。这些年,“大超市”的问题不断,“价签戏法”轮番上演、少数超市屡罚屡犯……从邯郸工商部门的“坦诚”中,我们似乎可以找到一种豁然开朗的逻辑:超市太“大”,工商管理部门太“小”,监管关系自然就失衡。
  工商部门身为监管部门,有法律作为坚强后盾,对违法企业应主动监管、敢于监管,于此意义而言,再小的监管部门也大,而只要违法,再大的企业也小。自古以来,只有店大欺客,没料到大店如今还欺到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头上了,以至于工商管理部门微微瑟瑟,实在让人难以理解。细想一下,难以理解也可以理解,报道中的很多细节值得玩味也从侧面反映了所谓的“惹不起”的真正原因。一者,殷清利10起举报中有5起涉及到了邯郸市大型企业,这些大超市来路不凡、实力雄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确实不是好惹的。一位工商分局的负责人对查处不力的解释是,“大超市属于市局管”。如属正常的系统内分工,在接受公民举报后,就应将案件及时移交有权查处的部门处理。现实是,区工商分局抱怨“惹不起”,市工商局又隐身幕后不吭声,属地管理形同虚设。
  二者,报道中还称殷清利向工商部门举报后,他的私人电话被泄露给商家,他要举报问题食品的消息被走漏给商家。不管我们多么抵触这样的一个事实,职能部门的不作为。面对消费者的举报,有关部门不是积极查处违规者,而是向违规者通风报信,或是把举报者的信息泄密给被举报人。猜测或者不是百分百准确,可无论如何工商所颇为自卑地在大超市面前低头都是一件相当可悲的事情。超市之大凸显监管之“小”,更多的将会反映到消费者身上。这些使得“惹不起大超市,惹得起小市民”正在变为常态,业已将“买方市场”,变成卖方秩序,而消费者的权益,也就无从谈起。
  食品安全无小事,负责监管的工商部门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小”。不管监管机构大小,都是在行使市场监管的政府权力。很多时候正因为监管自身的失职,不法商家才会更加胆大妄为、违规经营。因此,有必要追究当地工商方面行政不作为的责任,并查它为什么惹不起,只要监管部门挺起腰杆公正执法,食品安全才不是虚妄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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