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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了重庆检方查出的一个农机站“分肥”的规矩:一张常用农机具秧盘,国家补贴2角5分钱,农机推广站人员将补贴款骗领到手后,站里先提1毛8,站长再拿3分钱,剩下的留给合谋企业。2011年重庆检察机关挖出农机补助领域职务犯罪案39件61人,涉案金额竟达3396万余元。 农业机械化是一项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补贴农民购置农机具,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然而,农机补贴这样的好政策在一些地方的落实中却走了样,变了味,个别地方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勾结商家,通过编造虚假购机信息等非法手段“打劫”补贴,让国家巨额投入“打水漂”。而这样的案例不只重庆独有。例如,自2005年以来,保定市共有9个县推广节水精播项目,国家对这一项目的补贴涉及节水精播机1200多台套,资金达270万元,然而,办案人员对1100余名登记造册的购机农民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绝大部分农民不知情,其中只有10多万元补贴款按政策落实。 发展农业技术装备、推进农业机械化,是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少数地方变相侵蚀农机补贴的做法无疑是和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损害了数以万计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效,侵蚀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在一些地方,“农机腐败”之所以屡禁未绝、屡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相关制度不够严密,给相关人员留下了钻空子、骗钱款的空间;补贴暗箱操作不公开;内部监管失灵,外部监督缺失等。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强农惠农富农,不断推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侵吞农机补贴现象已成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大头之一。面对惠农补贴范围不断扩大、补贴额度不断提高,人们在欣喜之余,不禁揪心:如果农机补贴资金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唐僧肉”,争而分食,这种行为在更大范围内发生,将会有多少惠农资金被一些人中饱私囊?又将给国家的惠农政策造成多大的损害?因而,为让好政策真正落在农民身上,除了对那些侵吞惠农资金者严惩不贷外,还必须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加强外在监督,真正提高补贴发放效率,以减少或避免“雁过拔毛”现象发生,让农机补贴这一惠农政策真正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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