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新闻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经济新闻
 
标题导航
市场热 年味浓
大红灯笼送千家 高高兴兴迎大年
高密严查春运违规车
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孤岛化
过个安全年
少儿图书节前热销
“订票哥”的温暖需要传递更远
2012年01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过个安全年
警方发布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存放、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以下安全提示:
  购买安全提示: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
  存放安全提示:家庭存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应尽可能地短,数量尽可能地少,并注意不靠近火源,避免潮湿,不被雨淋。
  燃放安全提示: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要燃放。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燃放,不要拿在手里。一般采用烟或者香点燃。点燃后,应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一般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场所,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严禁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的游戏,这样做很容易伤人。    记者 卢姝言 通讯员钟世海 刘芳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