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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冠华)2月28日上午,由市政府新闻办、市国家安全局联合举办的《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国家安全局负责人就条例内容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介绍。 《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申了党和国家关于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赋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技术保卫工作的职能,明确了有关社会管理部门配合的责任,规定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的权利义务。《条例》的实施,必将对新形势下推动和促进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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