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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自3月6日至4月30日,我市集中建立全市物业服务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信用档案对物业企业良好行为予以加分,对不良行为予以减分,并实行实时动态管理。企业信用分值较高的,物业主管部门将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扶持其做大做强,在创先评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信用分值较低或扣分达到一定分值的企业,将被重点监管,并根据情况受到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禁止承揽新项目、降低或注销资质等处分。 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将通过潍坊物业网向社会公布,提供公开查询。届时,未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的物业企业,物业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注销或降低其资质,外地企业不得继续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业。 □通讯员 刘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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