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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4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关于加快建设潍坊“城市一卡通”的议案〉的决议》,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整体水平,推进市民卡工程建设,避免重复浪费,我市对非金融IC卡的发放工作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范要求,市民卡正式发卡前,各级各部门暂停发行新的非金融IC卡;各部门单位确需新增非金融IC卡功能或新发功能卡的,应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纳入市民卡工程统一安排;对已发放的各类非金融IC卡,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共建共用共享”的原则,逐步梳理,优化整合。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现有非金融IC卡的监管,公交、教育、旅游、水、电、气、社区民生服务等政府部门、单位主导发行的非金融IC卡,应按要求逐步纳入市民卡。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市经信委将会同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对IC卡发行、收费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严查违规发卡行为,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发卡造成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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