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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我市在中心城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乱扯乱挂、乱贴乱画、施工围挡、广告牌匾、渣土运输、噪声污染等十大方面列为整治重点。 整治过程中,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尤其是占道烧烤摊点和露天大排档,清理取缔市区内马路集市和未经批准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加强对汽车、摩托车修理和铝合金加工、美发美容等沿街业户的管理,杜绝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的现象,确保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摊点和探头市场;确保道路完好率保持在99%以上。加强对路灯照明和楼宇亮化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及时消除故障隐患,确保亮灯率达到100%;采取现场盯靠管理和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和重点时段的日常巡查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撒漏、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对利用高音喇叭在办公楼、居民区附近和重要场馆周边进行商业宣传的,一律予以取缔;加强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管理,严禁在规定时间外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孙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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