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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君
近日,有网友透露,曾向长沙市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的当地市民浣铁军,日前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同遭此罚的还有另一送锦旗市民刘志方,目前两人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送锦旗送出祸事来,长沙这两人算是头一遭,但是他们独出心裁的送锦旗活动却不是首开先例。传统的锦旗书写得都是正面的褒扬和感谢,但是近年来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送锦旗成为公民表达对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不满与督促。最初的“锦旗哥”周力给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去一面写着“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他因此一炮打红,瞬间引来网友热议,取得良好的舆论关注效果;后来者还有海南文昌市东郊村民给当地镇政府送去“村民心中最不作为奖”的锦旗……所以,送“反面”锦旗可以看做是一种维权的“行为艺术”,通过反话正说和恶搞,来引起围观,造成影响,以期最大限度地解决自身的诉求。前些次,送锦旗者都平安无事,但此次事件的两个当事者却没有那么幸运,遭到了政府强有力地“反馈”,行政拘留九天。 对送锦旗市民施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长沙警方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市民送锦旗的行为被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关于这一“扰乱机关秩序”的定性,就值得一再商榷。据报道,被拘市民声称其送锦旗的行为“前后不超3分钟”,根本谈不上扰乱秩序。就算这是一面之词不够客观,但是对比以往送正面锦旗的时候,相关接收单位总是喜气洋洋甚至拍照留念大肆宣扬,这样的行为怎么就不算扰乱机关秩序呢?如此选择性执法,实在难以服众。 除了法律上站不住脚,被监督部门的反应也是“不解风情”、毫无气量。是的,不管锦旗的内容是肯定也罢,讽刺也好,承载的都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对政府的批评监督权。这种负面的锦旗承载的则是公民批评权,长沙行政拘留所惩罚的,说到底就是对公民批评权的无情侵害。面对公民送负面锦旗的反应,各地有所不同,有的木然接受,有的积极改善,但都没有出现行政拘留这样结果。长沙的这一零的突破并不光彩,其不光彩在当地相关部门对民权的漠视,不光彩在选择性执法的无理无据,用行动坐实了锦旗所表达的“截访先进单位”的名号。 说到底,送“负面”锦旗只是是一种公民表达,它从另外一个侧面表达出相关政府部门在处理问题时态度不佳,效率不高,措施不力。而维权被拘,则说明政府机关对民众的批评缺乏宽容的“雅量”,读不懂锦旗背后的民意、诉求和期望。长沙此举,不但无助于挽回威信和面子,更阻止不了公民的维权意愿,据报道,两市民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希望他们的诉讼之路能有法可依,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行政,不要再肆意“截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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