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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学全
选派党员干部驻村居任“第一书记”,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如何做好选派机关干部到后进村居担任“第一书记”工作?笔者认为,应从四个“节点”做起。 根据村居特点,选好“书记”。针对后进村居存在的问题,结合选派干部自身特点和派出单位职能优势,因村派人、因人定村,坚持党群部门干部包弱村、政法部门干部包乱村、经济部门干部包穷村、农技部门干部包专业村,确保“第一书记”有效发挥作用。 围绕能力提升,教好“书记”。“第一书记”到村居任职前,要对其进行专题培训,下派后各镇也要落实专人结对领学,培训侧重于新农村建设、基层信访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基层工作内容,使“第一书记”能够迅速进入角色。 健全工作制度,管好“书记”。为保证选派工作扎实开展,要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纪律,全力加强对选派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确保“第一书记”全身心投入工作。 突破重点工作,干好“书记”。“第一书记”到村居任职后,要尽快开展走访调研,制定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突出抓好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等工作。派出单位和所在乡镇也要逐村居制定帮扶计划,做好各方面支持,确保选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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