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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山东省物价局公布了两种阶梯电价试行方案。不少市民非常想知道该方案是如何制定出来的?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两个听证方案是遵循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综合我省居民用电量而制定出来的。 全省执行居民电价的电量概况 2011年全省执行居民电价的电量为388.88亿千瓦时。其中: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为2786.66万户,年用电量222.01亿千瓦时,户均月用电量66.39千瓦时,覆盖全省“一户一表”用户80%的户均用电量为90千瓦时;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结算的预付费卡表用户44.47万户,年用电量6.05亿千瓦时,户均月用电量113.37千瓦时;合表用户6.04万户,年用电量124.56亿千瓦时;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9.63万户,年用电量36.26亿千瓦时。 我省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 第一方案 八成居民不受影响 加价调整幅度也不大 第一档 每户每月190千瓦时及以下为第一档电量,电价标准不变,仍执行每千瓦时0.5469元。涉及全省“一户一表”用户2667.31万户,覆盖率为80%以上。 第二档 每户每月190至300千瓦时为第二档电量,电价调整标准为每千瓦时提高0.05元,涉及全省“一户一表”用户83.04万户。年用电量为23.16亿千瓦时,其中:基础电量(不加价电量)为18.93亿千瓦时,190至300千瓦时用电量为4.23亿千瓦时。 第三档 每户每月300千瓦时以上为第三档电量,电价调整标准为每千瓦时提高0.25元,涉及全省“一户一表”用户36.31万户。年用电量为20.39亿千瓦时,其中:基础电量为8.28亿千瓦时,190至300千瓦时用电量为4.79亿千瓦时,300千瓦时以上用电量为7.32亿千瓦时。 第二方案 九成以上居民不受影响 让用电多的人承担更多 第一档 每户每月220千瓦时及以上为第一档电量,电价标准不变,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仍执行每千瓦时0.5469元。涉及全省“一户一表”用户2703.22万户,覆盖率为90%以上,年用电量为187.26亿千瓦时。 第二档 每户每月220至350千瓦时为第二档电量,电价调整标准为每千瓦时提高0.08元,涉及全省“一户一表”用户60.55万户。 第三档 每户每月350千瓦时以上为第三档电量,电价调整标准为每千瓦时提高0.30元,涉及全省“一户一表”用户22.89万户。 据了解,两个方案均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免15千瓦时电量,涉及全省200.13万户。按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469元计算,电力公司年补贴额为19701万元。 (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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