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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厦门5月18日电 (记者杨维汉 周英峰)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18日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4月6日至4月22日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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