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都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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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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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



  5月23日,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随着夏季来临,气温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预防餐饮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市药监局发布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夏季细菌性食物中毒。
  按照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经营中应首先严把原料采购关,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及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场所环境也是影响餐饮安全的重要场所,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同时,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市药监局提醒,为避免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餐饮单位或个人要注意预防性措施,首先要防止交叉污染。存放食品时要注意温度,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此外,泡发干制原料或培养芽苗类蔬菜应定期更换水;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
          记者韩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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