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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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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立法圈占我国西沙南沙
■我外交部发表声明重申西沙群岛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外交部副部长召见越南驻华大使向越方提出严正交涉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1日就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中国政府在此重申: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对上述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国家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并依此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21日召见越南驻华大使阮文诗,就越南国会审议通过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越南海洋法》向越方提出严正交涉。
  张志军指出,中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越南海洋法》把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中方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和坚决反对。越方采取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单方面行动,违背了两国领导人共识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不利于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越方上述做法是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将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中方要求越方立即停止并纠正一切错误做法,不做任何危害中越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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