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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费另有规定
记者探访:多数停车场未执行新规
201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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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执行自定标准 或借机大肆涨价
记者探访:多数停车场未执行新规
  人民医院的收费标准公示牌
脑科医院的收费标准公示牌有内容被划掉



  本刊记者 朱永昌文/图
  潍坊市城区停车场服务新的收费标准8月1日开始实施以后,各停车场的执行情况如何呢?8月6日,《财富周刊》记者对市区主要路段的收费停车场进行了探访后发现,绝大多数停车场对新的收费标准熟视无睹,几乎都宣称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仍然按照自定标准收费。
部分医院仍然按照自行标准收费
  记者先后到潍坊市人民医院和潍坊市脑科医院进行探访。
  在人民医院门口,记者看到了医院自己制定的黄色收费标准牌,除了夜晚以外,其他收费较新标准要低一些。以轿车为例,该院按次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为白天2元/次、夜晚4元/次,如果按月缴费的话,费用为80元/月。同时,医院收费牌的备注中注明着“进入停车场半小时内免收停车费和前来就诊就医的群众凭当日诊疗凭证免收停车费”,这与新标准相同。记者向工作人员咨询为什么没有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
  在潍坊市脑科医院,停车场工作人员同样答复记者说没有收到新收费标准的通知。而且记者看到,在医院门口树立的该院自己制定的收费标准上,“如果停车场责任而导致车主损失的,由停车场负责”和“凭当日诊疗凭证免收停车费”两项规定被用黑笔划掉,对进入车辆都收取停车费。
火车站借新标准变相涨价
  随后,记者来到潍坊火车站向阳路占道停车场,一位车主正在向收费人员咨询停车价格。“前几天来接人的时候还是2元,今天怎么变成4元了?”收费人员给出的解释是,接到了上级要求涨价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从8月1日开始,火车站停车费从2元/小时上涨为4元/小时,每增加一小时均收费4元,也就是说,车主停车两个小时要交纳8元、三个小时12元,以此类推;不过,如果停车一天的话,就按照20元/天的标准来收。而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占用道路、医院以及专用停车场服务收费)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按此规定,火车站停车场应该按照2元/2小时来收费,2小时后,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1小时1元;而且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
  火车站收费人员告诉记者,不超过2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在商场、超市等地方可以实行,因为大多数人买东西的时间都会超过20分钟,但在火车站就不行了。“来火车站的大部分都是接送人,20分钟的时间足够了,如果免费的话,我们停车场就没有必要收费了。”
占道停车场更加混乱
  向阳路灯具市场前的两侧道路都被划定为停车场,记者到来时工作人员正在不停地指挥进进出出的车辆。“8月1号实施的新标准我听说了,不过没收到具体通知,”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停车场按次收费,每次停车4元。“这个停车场每天要交纳300元的承包费,所以只要把车停在我们这就会收费,如果停几分钟马上走的,可以商量着给2元,但不给不行。”该工作人员说,占用道路的停车场车辆流动性非常大,大多数都是办完事接着就开走,如果20分钟免费的话,他们的收入会大大减少。
  同样是占道停车场,人民路小商品城门前却成了地地道道的“黄金大道”,短短几百米的距离,竟然分布着多达十几名的收费人员。记者了解到,不论是自行车、电动车或者汽车,在小商品城门前停放都要收费,自行车1元/次,汽车4元/次。然而,拥有众多工作人员的停车场中,却没有一个收费公示牌,停车秩序十分混乱,新标准的执行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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