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昌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潍坊市景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拖欠18名职工工资并逃匿案件成功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这是昌乐县首例恶意欠薪逃匿成功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例。 2011年12月25日,昌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18名职工投诉,称潍坊市景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他们18人的工资拒不支付,昌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共30.88万元。昌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按期支付职工工资,但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纠正其违法行为。监察大队又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其拖欠的职工工资,但该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在监察大队准备向其下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时,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景明已不知去向。经监察人员调查核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景明已欠薪逃匿。 目前,昌乐县公安局己依法受理了潍坊市景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景明欠薪逃匿的案卷材料,并立案查处。 杨青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