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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司法彰显人文关怀 |
——诸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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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伟 通讯员 马振华 今年1至7月份,共审理刑事案件310件,无一发改,上诉率同比下降12.5%;先后对37名青少年犯进行了跟踪帮教工作,无一重新犯罪……这是近日记者在诸城法院采访时得到的一组数据。而在这组数据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诸城市人民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对司法人性化理念所作出的独到诠释。 说起上门开庭的事情,在诸城市昌城镇大重兴村,村民们仍对法院上门开庭的事情津津乐道。村民们告诉记者,5月12日,一辆印有法院标识的警车开进,从车上下来的几名身穿法官制服的工作人员走进村委办公室,打听后才知道,这是诸城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到村里现场开庭审理胡某交通肇事案。原来,办案人员在到被告人胡某家中送达起诉书等有关手续时了解到,胡某全身多处骨折,到现在盆骨骨折仍未痊愈,卧床不起。考虑到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法官在与公诉机关协商后,决定将审判庭搬到被告胡某所在村村委,上门开庭。经审理,法庭当庭判决,胡某感动之余,表示服判,不上诉,并积极赔偿损失。面对忙前忙后、审判过程中一直汗流满面的审判人员,旁听的群众纷纷翘起大拇指,交口称赞。 在诸城法院像这样将人文关怀融入冷冰冰刑事审判中的小事还有很多,这些做法充分阐释着刑事审判中人文精神的基本内涵。今年2月,诸城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吕某寻衅滋事案。鉴于被告人吕某系聋哑人,刑庭专门聘请聋哑学校手语老师担任翻译,同时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不时询问吕某是否听懂,当其做出听懂的表示时才继续庭审;审判长询问时,通过手语老师与吕某耐心地沟通,对其进行法庭教育,听取他的辩护意见。吕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决心要痛改前非,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不辜负法官叔叔的关心和教育。谈及庭审的感受,手语老师告诉记者:“亲身经历了法院庭审过程,亲身感受到了法院从维护聋哑人的合法权益入手所做的努力,也对法院公开公正高效透明的人性化司法形象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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