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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乐县举行2012年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发放仪式,按照每生每学期800元标准,为87名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发放了教育助学券。助学券持有者,新学期开学后可持“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入学,抵顶等额学费。 为帮助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顺利完成高中教育,从2012年开始,昌乐县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实施高中免费教育,向城乡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发放“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今年上半年该县共有121名学生享受到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政策,共免除学费9.68万元。下半年,从7月份开始共收到学生申请89份,经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共同审核确认,共有87名学生符合条件。 为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该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对高中助学券政策进行了宣传,让广大学生了解此政策和申请条件;提前对全县高中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进行了摸底,确保受助学生无遗漏;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严格程序,从严审核,阳光操作,并将终审结果进行了公示,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政府的资助,使政府助学券真正发挥既扶贫又励志的作用。 记者韩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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