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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伟 通讯员 李爱伟 聆听当事人的倾诉,解答来访群众寻根问底的咨询……无论何时,奎文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健总是笑脸相迎,端茶倒水,有理有据地讲法释规,不厌其烦地沟通说理。十八年来,他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让前来诉讼的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人民法院是他们论是非,寻求法律支持的落脚地,让当事人亲身感受到法官文明办案,一切为民的情怀。 与陈健相处多年的同事告诉记者,细致、不怕麻烦是陈健办案时最大的特点,认真查阅案卷,调查案情,审核证据,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细致入微地说服劝导都是他的“法宝”。他曾审结过一起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责任确定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3万多元。接到此案的当天,为了及时化解矛盾,陈健在果断对案件划清责任、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对原、被告进行调解。被告为赌气,对调解不积极,想用判决、上诉等程序拖垮原告。陈健敏锐地察觉了被告的意图,他用拉家常的方式和被告聊天,耐心回答被告的各种提问,并以朋友的身份告诫判决他可能承担的后果,调解从下午两点一直到晚上七点,整整五个小时,陈健摆事实讲道理,终于感动了被告,支付了伤者的各种费用2万多元,双方保证以后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在调解中陈健总是能做到不惧难,细分析,想方设法做通工作。有一起案件,年过六旬的亲兄弟为了一套房子反目成仇,关系剑拔弩张,多次调解均没成功,案件很是棘手。在这种情况下,陈健并没有泄气,并想方设法找上村干部一起做工作。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终于被陈健所说服,彼此进行让步,达成调解。 多年来,陈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00余件,没有一起错判和上访投诉案件。2009年1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2月被奎文区人民政府记三等功,2010年3月获全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法官,2012年1月被山东省级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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