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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犯罪最高奖励30万 |
潍坊举报电话:8783219或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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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骆雁峰 为有效打击食品犯罪,公安机关实施有奖举报,最高奖金达30万元。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保障渠道畅通,我市已经开通四条通道,随时接受各界举报。 据了解,近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下列行为涉嫌犯罪的,属于奖励举报范围:在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的;其他涉嫌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犯罪的行为。 据了解,举报奖励分四个等级,最高可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10%奖励举报人。对于举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等人员,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举报人员,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社会危害性严重、影响恶劣案件的,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我市现已经开通四大通道,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大家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进行举报。电话:8783219或110;传真:8783314;电子邮件:wfzasdd@126.com;信件:潍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333号,邮编26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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