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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老龄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
●社会重视程度提高 ●保障体系全面推进 ●养老服务较快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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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建强 通讯员李欣好 付洪连)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市各级老龄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积极作为,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使全市老龄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各级各部门把老龄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老龄工作、社会各界关注老龄事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养老助老服务的良好局面。 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各级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社会养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已有229处,养老床位达到2.9万张,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1.7%;率先在全省实施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银龄居家乐”工程,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全市。 银龄幸福和谐工程进展顺利,各级老龄组织和涉老单位积极作为,迎难而上,不断扩大救助范围,拓宽救助渠道,提高救助标准,银龄安康、银龄救助等惠老工程得到有效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建设不断推进。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普遍建立了相对固定的老年艺术团体,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成效明显,各地通过老龄门户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孝亲敬老主题宣传活动,敬老爱老助老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潍坊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今后五年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市老龄办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被省老龄办和省人社厅评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办公室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机关党支部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4名干部职工荣获市以上荣誉称号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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