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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 强化监管 服务发展 |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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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丛秉政 马林峰 通讯员王美洲)近年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切实履行文化“忠诚卫士”职责,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上有新成效,在文化市场执法全覆盖上有新作为,在提升监管水平上有新亮点,在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提高,着力推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在“四个潍坊”建设尤其是“文化潍坊”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上,该局受到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4部委联合表彰,被授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抓“充电”工程,促理念转变。我市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山东省唯一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是在这一背景下于2009年4月组建的一个新局。为尽快适应职能转变后的工作需要,该局党组大力实施“充电工程”,通过开展“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开阔视野、把握规律”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专题讲座、组织外出考察等多种学习形式,“充电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执法理念发生重大转变,“文化执法”意识初步形成。截至目前,该局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培训执法人员800多人次,较好地实现了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思想转变。 抓“亮剑”行动,促市场净化。去年以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亮剑”行动,采取执法分片责任制、区域轮回执法、案审会制度和“四限”处罚法,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在“亮剑”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实行案审会制度,所有行政案件从立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必须经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2011年“亮剑”行动实现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重大突破,全市立案调查1165件,办结案件1026件,警告1097件,责令停业整顿42家次,吊销许可证9家,行政拘留2人,判刑2人。今年,该局进一步深化“亮剑"行动内容,在全市开展了“正版化年”活动,以集中整治、明查暗访、强化办案为主要手段,积极营造“使用正版、抵制盗版”的社会氛围。 抓规范建设,促素质提升。该局确定2012年为规范化建设年,明确了机构体制规范化、运行机制规范化、机关建设规范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保障规范化“五化”建设要求,实现了执法特定标识、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标识和执法文书“五统一”。通过规范化建设,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实现了程序化、常态化运行。在今年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能比赛和全省、全国文化执法系统执法案卷评审中,该局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抓执法监督,促执法到位。近年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细则,不断强化执法考核监督,强化案卷评查监督,强化现场巡查监督,强化社会举报监督,强化媒体舆论监督。通过开展“五项监督”,对案件实施全程管理监控,把所有执法案件办成“铁案”。今年以来,我市文化执法网上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已连续9个月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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