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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一叶总关情 |
——各县市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亮点扫描本报记者 刘明顺 通讯员 刘好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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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有声有色 今年以来,寿光市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模式创新的原则,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积极探索残疾人托养的新模式,成效明显。 寿光市辖15个镇(街道),总人口103万,共有各类残疾人近7万余名,其中贫困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共2950余名。为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他们首先整合有关部门职能优势,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为建设好残疾人托养中心,该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残联、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残疾人托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建章立制,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发挥政策的聚合效应,大力推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在整合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涉及残疾人托养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智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为推动残疾人托养工作的实质性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整合有关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该市对入住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的低保残疾人,将本人的低保金和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一并纳入残疾人的托养经费,保证了入住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四是整合市福利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基础设施及人力等资源,发挥其综合作用,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入住托养残疾人的生活居住环境,降低了托养成本,还可为入住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康复医疗等各项服务。 为将托养服务落到实处,该市对有托养需求残疾人的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并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家庭对残疾人托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严格托养工作程序。对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必须本人(监护人)申请,村委同意,张榜公布,镇(街道)残联审核,市残联把关审批,统一组织查体后,签订托养协议,发放入住通知书进行入住。政府财政除配套托养中心全部设施建设的资金外,对符合条件入住托养中心的残疾人不收任何费用,托养人员的经费按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据实拨付。 为确保托养残疾人住得舒心,该市托养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残疾人家庭分忧解困”的工作理念,人性化、高标准配置了内部设施,统一配备了床、衣柜、座椅,配发了被褥、服装、洗刷用品,建设了厨房,设置了餐厅,配备了送饭车。设立了阅览室、游艺室、洗浴室、理发室、医疗卫生室、康复训练室、技能培训室,开设了工疗区和农疗区。并在室内安装了呼叫系统,在室外安装了监控系统。为提升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中心还定期邀请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管理和护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丰富了他们的心理、医疗、生活、护理等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同时,还制定了《护理制度》、《膳食制度》、《康复制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托养工作效果。 截至目前,投资460万元、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的寿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设计床位112张,现已托养16-59周岁的智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105名,配备管理服务人员22人。该中心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完善和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不仅受到托养残疾人的好评,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为构建“城乡一体、均衡寿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青州:设立日间照料娱乐坊 青州市残联将服务残疾人自始至终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先后创建了市、乡镇两级示范温馨家园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投资80.5万元,相继在高柳镇、弥河镇、何官镇、王坟镇、王府街道办事处、谭坊镇建立了7处残疾人托养中心。 高柳镇南石塔村集中托养中心在村中心单独规划,由市残联、镇、村、社会共同筹资,以户为单位建成了11户独门四合院,成立了专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残疾人的生活、康复、生产等问题;青州市博爱托养中心是市残联和个人联合成立的一处以教育为主的托养中心。中心现托养残疾人35名,配备了专业的康复训练人员和特教教师,有专门的生活服务人员,承担着残疾人的生活起居、康复训练、文化学习等任务。依托青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建立了青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该中心占地面积60.5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房间243间,设计床位600张,现有58名残疾人入住。 2012年该市在王府街道、益都街道等有条件的社区建设日间照料娱乐坊,以智力、精神类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组织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和从事手工艺(编织、折纸、串珠)、娱乐等活动,使残疾人提升和改善生活基本技能、人际交往技能、药物治疗的自我管理技能和学习求助技能。2012年度共托养残疾人283名,日间照料残疾人41名。 临朐:镇(街道)全部建有托养院 临朐县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县民政部门,积极筹建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成后将达到床位50张以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要求,目前该中心建设已处于主体建设阶段。 依托以琳老年公寓建成了占地2000平方米、容纳80余人的残疾人托养院,建立了康复室,配备了康复员,达到了规范化管理标准,入院托养残疾人已达40多人。依托镇(街道)敬老院建立了镇(街道)残疾人托养院。自去年以来,将残疾人托养院建设纳入了对镇(街道)科学发展考核范围,鼓励引导镇街投入建设资金,对养老院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设立了扶手、坡道、座便椅等设施,配备了康复训练器材。加强托养院规范化管理,做到了场所、人员、设施、经费“四到位”;不断完善各项托养制度并制作版面上墙,为托养残疾人全部建立了基础档案。目前全县10处镇(街道)都建立了达标的镇街残疾人托养院,入院托养残疾人达到200余人。 依托朐山医院,发挥医院精神病科人才、场所、资源等优势,成立了临朐县精神病人托养院,对精神残疾病人进行托养服务和康复治疗,托养人数已80余人。逐步建立了以社区(村)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安养为基础的托养服务网络,全县实行居家托养的人数达到150余人。 安丘:残疾人托养投入资金6800万 安丘市近两年来,特别是被列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范围后,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和标准,狠抓政策制定、资金投入、服务提升、扩大覆盖等关键环节,坚持走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机构托养与居家安养相结合的路子,初步建立起了居家安养为基础,集中托养为重点的服务机制和框架。到目前,全市托养机构发展到15处,集中托养残疾人527人,其中,民办托养机构发展到4处,托养规模均达30人以上。居家安养服务的工作档次日益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残疾人已增加到480人。 工作中,突出狠抓了五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驱动。该市把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了全市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安丘市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作原则、目标,明确了扶持政策、资金保障、检查考核等事项。截至到目前,市、镇(街道)财政共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投入资金6800万元,其中,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面积1.1万平方米,投入资金5000万元。中心大楼投入使用后,可吸纳残疾人150人入托。二是大力整合资源。机构建设坚持以公办为主体,以民办为补充的发展方向,全市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到今年六月份,全市已有10个镇(街道)拥有了一定规模、功能齐全的托养服务场所,占全市镇(街道)总数的90%。民办机构“爱心托养中心”,现已有床位100多张,已吸纳残疾人入托26人。三是扩展居家服务。主要服务方式包括:以机构为依托,由机构服务人员对周围区域内的残疾人提供登门服务;以社区服务为重点,组织志愿者或聘用的服务人员登门服务;选聘残疾人亲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在服务模式上,采取了定期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通讯呼叫随时服务等形式。目前,所有托养机构全部形成了各自居家服务区域,60%的社区成立了服务组织和队伍,为居家安养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四是提供规范服务。围绕提供人性化、规范化服务工作,全市狠抓了“四个落实”:队伍落实,每个服务机构严格按照4:1的比例选配服务人员,居家服务的人员按照6:1的比例配备,而且所配备的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资格,其中心理医生、康复员、陪护员、音乐老师、技能培训员等都占到了一定比例。目前,全市从事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人员达到260人。培训落实,定期开展职业业务培训,实现培训上岗,岗上培训,提供服务能力水平。标准落实,服务人员做到定期、预约服务和通讯呼叫随时登门服务不耽误,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标准让残疾人对象熟悉知道。制度落实,服务人员落实服务责任,明确任务。对服务效果质量,由残疾人定期评价和服务人员联评,考核结果纳入奖惩。五是搞好监督指导。建立监督指导检查组织,吸收财政、人社、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工作,定期对每个镇街区和机构、社区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重点对服务设施建设质量、服务效果、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残疾人需求等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诸城:托养服务政府购买为主 诸城市把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诸城市残疾人托养实施方案,通过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先后兴办托养机构16个,托养残疾人210人,日间照料残疾人322人,居家托养残疾人626人。 该市依托市幸福敬老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合理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康复器械,设置符合托养残疾人需求的功能室、活动室、卫生室等,为无人照料和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集中托养服务。截至目前,两所托养机构共为210名智力、精神及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 为帮助托养残疾人实现生活有料理、精神有慰籍、康复有护理、安全有防护、服务能到位,诸城市坚持从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志愿者服务为辅的服务模式,由残联牵头,以社区、家庭、邻里、志愿者等载体为依托,通过多种形式,为居家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实现全方位的服务,让居家托养残疾人真正享受党和政府给他们带来的温暖。 昌乐:“阳光家园”计划纳入年度考评 昌乐县高度重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大局。该县财政每年安排20多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阳光家园”计划。制定了《昌乐县开展“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将“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范围,确保了“阳光家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目前完成“阳光家园”计划资助任务178人,按照城镇残疾人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最低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8.9万元。 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工作。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上门和针对服务等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 2012年,全县残联系统依托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1个,托养残疾人118名。 昌邑:集中托养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 昌邑市按照政策引导、残联扶持、社会兴办的原则,依托公共医疗卫生机构、镇(街道)敬老院和个人兴办等方式,采取集中托养,居家安养,日间照料的方法,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目前,昌邑市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和都昌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共集中托养残疾人30名,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除上级残联对集中托养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外,昌邑市再配套每人每年1800元;对实施居家托养残疾人,除上级补贴每人每年600元用于补贴残疾人居家生活、康复医疗、日常护理等费用外;昌邑市再补贴600元用于购买服务,由市残联与有关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托养对象提供约定的服务,主要包括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物资、康复医疗、家庭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供应等服务。 工作中,注重残疾人托养与专门医疗卫生机构相结合。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是专门的精神病治疗和预防的机构,具备专业性,承担特殊的托养任务,效果良好。注重残疾人托养与镇(街道)敬老院相结合。镇(街道)敬老院是一个成功平台,多年来经过不断提高和完善,现在已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实行集中供养的残疾人在敬老院里得到很好的照顾。 坊子: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近年来,坊子区认真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推动建立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目前共建托养机构4处,托养残疾人99名,通过上级扶持、区财政投入、社会募捐等形式,托养补助资金16.4万元。 建立公办托养服务机构。在坊城街道、九龙街道和经济发展区采取寄宿和日间照料的形式定点托养服务,三处托养院已托养残疾人76人,配备管理人员14人,专业护理服务人员14人。托养院残疾人居室、活动室、伙房、餐厅等配套设施完善,为重度、无自理能力的困难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日常护理、身体康复、生活技能和就业训练等项目服务。区财政、民政和街道为入住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360元。加强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建立上岗前培训制度,管理和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选配了满足基本服务需求、医疗、康复、护理、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具备职业资格和专业知识人员,建立规范的日常行政、业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并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提高了托养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托养质量。 建立民办托养服务网络。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上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载体,在坊城街道建立了一个集中托养点,现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23人。采取民政出资扶持、残疾人子女交纳一定费用、利用残疾人低保金等办法托养残疾人。根据需要配备有一定康复、护理能力的服务人员,及时为托养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区残联组织医疗等志愿服务者每年到托养点为残疾人进行体检、康复咨询等服务活动。通过建立民办托养服务平台和网络,积极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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