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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品牌金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致富工程”暖俺心田
201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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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3年1月8日在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爱云



  2012年,全市法院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一六四三”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1398件,处结87563件,标的额152.8亿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209件,处结9662件,标的额95.8亿元,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列全省先进位次。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履行司法职责
  围绕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任务目标,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全力助推经济科学发展。紧扣市委蓝黄“两区”建设全面突破、滨海建设加快发展以及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部署,制定“服务‘四个潍坊’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等实施意见。依法审结各类合同、公司、票据等商事案件15455件,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法快速审理侵犯北汽福田公司“奇兵”商标、杨家埠杨洛书年画著作权案等知识产权案件491件;稳妥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38件,及时受理我市第一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山东海龙公司破产重整案,经多方努力协调,使该公司重整成功,实现了再生发展。最高法院拟将该案例作为上市公司重整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密切关注司法领域所反映的经济社会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60条,相关单位采纳240条。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发挥刑罚功能,处结各类刑事案件5095件7045人,同比分别上升11%和5.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937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件,判决有罪192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1件263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565件,回访帮教、参与社区矫正“缓管免”人员2185人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坚持班子成员定期下访和领导包案制度,依靠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化解信访积案,全市法院涉诉信访率继续保持在4‰以下,案访比是全省最低的法院之一。
  (三)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办好“为民司法10件实事”,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构建司法便民服务网络,全年远程立案5902件,巡回审判3340件。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审结民事案件39559件,快速化解了大量攸关群众生产生活的民事纠纷。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当事人追回债权32.2亿元,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分别上升4.1和3.5个百分点。会同财政和民政部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62万元,为22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383.3万元。
  二、主动担当司法的社会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着眼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服务依法行政、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完善诉讼诚信体系,促进了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一)服务依法行政更富成效。一是保障法律实施和政令畅通,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975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88件,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二是维护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发挥行政复议裁决和行政诉讼联络员的沟通、协调作用,使163起行政争议平息在诉前;加大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领域纠纷的协调力度,共协调结案2195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73.8%。三是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行政机关联合举办法律培训21场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诉调对接机制更具特色。一是推动建立新的调解队伍。在各县市区的不同行业建立特邀调解组织121个,选聘特邀调解员720名,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诉前化解简易纠纷8400余起,接受法院委托或邀请,调解纠纷2100起,成功率达76%。二是加强对诉外调解员的有效指导。建立调解员分类指导、培训制度,培训人民调解员3200余人次,依法对780份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司法确认。三是拓展纠纷解决的新渠道。推动建立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维权纠纷、涉民族纠纷等11类纠纷的专业化调解组织,使89%的劳动争议纠纷、91%的交通事故纠纷和65%的医患纠纷在诉前得以解决。去年,有2个案例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调解优秀案例”、“全国法院能动司法优秀案例”。潍坊两级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诉调对接试点法院,中院在试点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中央政策研究室以报告形式刊发了中院的做法;协助市委召开了全市推进诉调对接化解纠纷工作会议,对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三)诉讼诚信体系更趋完善。一是体系运行更加规范。出台《深化意见》,修订《诉讼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升级系统软件,进一步规范诉讼信用信息的采集、评定和管理。目前全市法院诉讼信用信息库已储存49324个自然人、4381个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数量同比翻了一番。二是与联动部门的对接更加紧密。各基层法院均与当地金融、工商、住建等20余个部门和单位会签合作文件,建立专网联接,使诉讼信用信息成为了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招投标、金融信贷、工商登记、房屋过户、评先树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三是信息应用效能更加显著。通过信息查询系统、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严重失信案例268个,向联动部门披露失信信息2780条。因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先后有450名当事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房屋过户手续时受到限制,有478名当事人在申请贷款时未获批准,有15名当事人被限制出境。因失信受到联合制约,有1540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生效裁判。随着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拖延诉讼以及审理期间恶意信访的现象明显减少,审判秩序得到优化,“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诉讼诚信体系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带动和促进了全社会守信守法意识的提高,促进了诚信社会建设。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以专刊形式刊发中院的做法,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等各级领导作出批示肯定;省高院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向全省予以推广;最高法院专题调研组来潍调研;最高法院《中国审判》杂志以专刊形式向全国法院予以推介;中院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建人民满意的法院、做人民满意的法官”为目标,着力增强队伍素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持续推动法院事业科学发展。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法官的党性修养和群众观念。落实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带头调研等制度,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主审案件320件,调研51次;选派法官参加高层次培训,鼓励法官在职学习,组织评查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22886件(次),提升了法官驾驭庭审、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组织编写《古代潍州廉吏》作为法官廉政教育读本,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起防范问题发生的“防火墙”。建立院史馆和文化长廊,开展符合法院特点的文化活动,实现了队伍精神风貌的大提振、司法形象的大提升。中院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意见,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全市文化建设总体规划;该做法得到了省法院在全省的大力推广。
  (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实时监管,及时修订相关制度14项,提升了审判运行规范化水平。加大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11项办案效果类指标的考核权重,对均衡结案和繁简分流进行考核,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办案。健全审判形势分析、发改案件评析等制度,中院处结二审案件4327件,再审案件138件,促进了基层司法水平的提升,去年基层法院案件上诉率、上诉改判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明显下降。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开通“裁判文书查阅”、“案件进度查询”系统,及时公开相关审判信息;建立法官诚信司法机制,向当事人发放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和《监督卡》,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逐一回访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健全民意沟通机制,设立法院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46场次;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全市50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案件1.8万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联络专刊》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观摩庭审、监督执行203场次。
  2012年全市法院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中院在全省法院综合考核中位居前列,各级领导曾32次作出批示对法院工作予以肯定;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会议参观了我市的现场,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全市法院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官马海兰、潍坊市十大法治人物张子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有35个集体、56名法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今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一七四一”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司法职责,努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更大作为。深度配合党委中心工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各类经济社会关系,积极为转方式调结构、重点项目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在司法为民上有更大作为。公正审理、依法执行各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举措和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三是在推进社会建设上有更大作为。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和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信用管理。四是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上有更大作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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