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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2013年1月8日在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洪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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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一六四三”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为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检察工作与大局要求相适应,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正确把握大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跟进服务措施。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及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个潍坊”建设,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自信自强的人文环境、文明和谐的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共查办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64件66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5件33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6件110人、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件53人,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255人、提起公诉505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蓝黄“两区”建设,在青临高速公路、南水北调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36项,涉及建设资金200余亿元,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4人,提起公诉708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老年人犯等,依法酌情从轻处理,共对896名轻微犯罪人员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对210起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建议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主动融入社会管理之中,大力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依托派驻检察室建立起社区矫正“协管共管”工作格局;探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以及有条件封存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制度,加强了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打防结合,自觉将党委、政府治理的重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作为惩治腐败的着力点,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3件165人,其中大案要案118件159人;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39件5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7件49人。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创新打造警示教育流动展览室和网上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先后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461次,受教育人数92500余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联合开办“检察官说法”等10个法制宣传栏目,与移动、网通等公司联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廉政短信平台,利用网络媒体开通“职务犯罪预防”微博,营造了清正廉明的社会氛围。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1件,监督撤案38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387人。强化审判监督,共抗诉刑事案件3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8件;办理督促起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新类型案件441件,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3亿元。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16件次,保持了全市看守所连续28年无超期羁押。注意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背后,深挖司法腐败犯罪,先后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 二、坚持履行职责与群众期盼相协调,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既打老虎,也拍苍蝇”,全年共查处此类案件112件166人。针对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查办了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22件35人;针对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查办了学校招生录取、教学设备和教材资料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环节收受贿赂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针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问题,查办了在企业重组改制、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7人;针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了贪污、挪用、私分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等职务犯罪案件42件64人;针对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了执法不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30人。 (二)认真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通过设立派驻检察室、检察服务站,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等,畅通便民诉求“绿色通道”。组织开展“访基层、结案件”活动,全面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案件1427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凡是申诉合法的,坚决予以纠正,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合理不合法而确有实际困难的,解人之难、慰人之心;属无理要求的,释法说理、解其心结。 (三)用心体察群众需求,积极关注保障民生。深入开展“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活动,广泛了解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信息、送建议下乡活动229次,联系基层单位1251个,走访农户3242家,征求意见建议647条,帮助解决问题578个,撰写“民情日记”1955篇。用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共妥善处理热线诉求5268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真心称赞。 三、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相统一,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坚定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政治立场。开办“道德讲堂”系列活动,着力培养检察人员的优秀职业品格。完善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举办业务培训106次,岗位练兵173次。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广泛组织“十佳办案能手”、“十佳工作标兵”、“十佳学习状元”评选活动和“读书、思考、提升”活动,营造了崇尚学习、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64名干警被表彰为市级以上办案能手和业务标兵。 (二)狠抓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管理、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从解决“庸、懒、散”和对待群众“冷、硬、横”等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开展了思想作风、执法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组织了为期4个月的执法作风和办案安全教育整顿,成立5个检查组对各项检察业务进行了规范执法大检查,查找整改突出问题21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加强对案件的规范管理,构建起集统一受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为一体的执法办案防控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强化了检察人员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 (三)积极创新管理措施,着力增强干警队伍生机活力。以激发干警创造性为出发点,建立创新亮点工作年初申报立项、全年过程推进、年终总评,并与年度考核挂钩的激励机制;组织“十大工作亮点”评选活动,推动每个检察院都能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工作亮点。开展“献计策,谋发展”活动和院训征集、评选、解读活动,把干警思想与检察工作整体发展融合起来。建立年轻干警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引导鼓励干警干事创业。以建设宏大的先进群体为目标,积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有16个集体、11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工作实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接地气”,进一步完善上级院领导包院帮扶、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新的发展,全市8个基层检察院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突出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两级检察机关投资3000余万元,用于机房升级改造,顺利完成了全市检察专线网的双百兆扩容,以及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监控联网。强化信息化应用,探索构建“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和“自侦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刑事案件的侦查、公诉、审判、刑罚执行网上流转及自侦案件基础社会数据即时采集,检察信息化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设立标准化基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26个,打造了关注保障民生的新平台。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市委“一七四一”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认真落实省检察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潍坊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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