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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高振庆 通讯员 卢波 杨宗明 张志国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日前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已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单体绿色建筑进行奖励。 2013年,绿色建筑奖励标准为:一星级绿色建筑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二星级绿色建筑30元/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50元/平方米。 我市绿色建筑发展走在全省前列,2012年,全省绿色建筑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有17个项目通过评审,其中16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标识,1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一星级标识,总量占全省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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