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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 答:山东省自2013年1月1日起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即从已经筹集的新农合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为参合农民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参合农民患规定的大病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经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偿,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 2、哪些疾病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 答:2013年,以下20种疾病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1)儿童白血病。指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指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和其他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3)终末期肾病。(4)乳腺癌。(5)宫颈癌。(6)重性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7)血友病。(8)耐多药肺结核。指至少对异烟肼、利福平耐药。(9)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指①细菌性感染,包括细菌性肺炎、细菌性肠炎、败血症、细菌性脑膜炎等;②病毒性感染,包括CMV视网膜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等;③寄生虫感染,包括弓形体脑炎、隐孢子虫病等;④真菌感染,包括卡氏肺囊虫肺炎(PCP)、口腔和食道念珠菌感染、隐球菌脑膜炎等。(1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11)唇腭裂。(12)肺癌。(13)食道癌。(14)胃癌。(15)I型糖尿病。(16)甲亢。(17)急性心肌梗塞。(18)脑梗死。(19)结肠癌。(20)直肠癌。 3、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重大疾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制度。血友病须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须在市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其他13类疾病须在县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2)确诊后,医疗机构要为大病患者出具诊断证明。未经相应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大病患者不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3)大病患者须到具备诊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治疗,以便获得大病补偿。 4、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比例是多少? 答:2013年,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部分补偿17%。 5、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流程是什么? 答: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居民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结算实行新农合报销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参合居民在不能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先到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报销,再到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6、参合农民办理新农合大病补偿需要哪些材料? 答:(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参合证(卡)原件;(3)医药费用明细清单;(4)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5)新农合报销凭证;(6)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可以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只需提供1-3项。 参合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齐全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即时办理补偿;材料不全的,由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最大限度的方便参合居民补偿。 记者孟祥风 通讯员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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