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爱云辞去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