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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君
延安城管“踩头”事件尚待下文,湖南临武城管又出事了。按临武当地官方的说法,瓜农邓正加“在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发生争执,突然倒地身亡”。不管真相到底是什么,确定无疑的是:临武城管与瓜农发生了冲突,冲突过程中瓜农死亡,瓜农死亡之后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城管执法的方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基本上每年都有标志性事件发生,每次事件发生之后都会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和对城管执法方式的探究,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甚至愈演愈烈。所以说,虽然近年来对城市管理理念、城管执法方式的反思与建设性建议数不胜数,但却没有转化为城管管理的实际行动,城管形象总体上未见扭转。就湖南临武事件来说,城管作为政府管理市容街貌的执法者,作为管理者,理应以服务百姓为前提,然后才是管理与执法。如此倒行逆施,暴力执法,如何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如何让城市更加美好? 纵观近年来一些地方城管实施的“眼神执法”、“温柔执法”、“举牌执法”等执法创意,似乎一直都致力于寻找新型的执法形式,改变人们对城管执法根深蒂固的偏见。客观地说,城管欲摆脱暴力执法形象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些创意频出的执法形式,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威慑式执法,并未触及“城管是什么”、“城管为什么”的问题实质。从执法对象的角度看,这些创意执法虽然避免了直接的暴力冲突,但内心对城管的形象可能根本没变,对“违法”的认识也可能没变,未来的矛盾冲突隐患依然存在。 每一次城管与小贩的暴力冲突,每一起冲突引起的悲剧事件,都制造着社会伤痕,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偏袒”或者“视而不见”,导致对立情绪升级,公众的神经一次次被刺痛,城管本身反而成为社会矛盾的制造者。深究这些城管暴力执法行为,原因不外乎这两个:一是城管习惯了居高临下的傲慢作风。一旦权威受到挑战,暴力便成必然,官僚主义在作祟。二是错误的执法理念。时下的城管执法往往不纯粹是基于秩序的井然,还为了满足近乎病态的“城市审美”趣味,在城市的“面子”和老百姓的“里子”之间,在市容的干净整洁和市民的“养家糊口”之间,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平衡,一味地禁止性、处罚性执法,而非理性的引导和管理,必然激化矛盾。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执法的根本目的是对和谐秩序的追求。对于湖南临武事件,矛盾激化的背后是沟通不畅和理解缺失。城管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市容,无论是沟通还是执法应讲究方法,多疏导少堵截。我们期待这起事件真相还原和责任查究的公正处理,更呼唤对暴力执法根源的痛彻反思。也许,只有将“服务”的理念真正引入城管,并辅以常态化的制度践行,城管的匪气才会有所收敛。只有在“管理就是服务”的语境下,对上负责和为民服务一致性的权力本质才会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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